北京日报讯(通讯员 温来升 王鹏)“旅游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草案)全票通过,民俗户小时工起薪20元!”昨天,经过几轮充分协商,怀柔区桥梓镇口头村民俗旅游行业工资最终双方确定了20元/小时的最低标准,比北京市现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标准高出53%,创行业新高。
长期以来,在小时工管理方面,工资支付时间、标准没有明确约定,随意性较强,职工管理、培训、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特别是民俗旅游行业由于缺乏统一执行标准,导致各民俗户之间小时工工资水平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用工积极性和民俗发展。
为规范化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怀柔区总工会去年在桥梓镇口头村组织开展了小时工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经协商最终双方确定每小时15元最低工资标准。施行一年来,逐步建立起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员工薪资调整机制,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劳资“双赢”的目标。
尝到了工资集体协商的甜头,在今年续签准备工作中,怀柔区、镇、村三级工会组织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并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向劳资双方进一步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广泛听取、征求民俗户老板和小时工意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经过几轮充分协商,最终双方确定了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昨天,口头村民俗旅游行业劳资双方首席代表在协议书上签了字,该村33家民俗户的非全日制劳动者以后将按照每小时不低于20元的工资标准领取工资,并根据人均实际接待量和劳动强度随时调整。据悉,20元/小时的工资标准,比全市现行的13元/小时最低工资多出了53%。
“以前工资多少都是老板定,农民工自己定工资还是头一次。现在拿多少商量着来,咱说话也占分量了。”农民工郝红云高兴地说,“和我一样,周边民俗旅游行业从业人员300余人都是受益者。”民俗户代表一号院老板曹小娟表示:“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调动了小时工的积极性,工会组织还协助对小时工开展培训活动,使小时工们更加爱岗敬业,劳资双方的关系更加融洽和稳定。”
目前,怀柔区已总结出“镇域式”、“村域式”、“行业性”等8种工资集体协商模式。工资支付水平还将根据人均实际接待量和劳动强度,在旅游旺季进行随时调整,适当增加工资,实现真正的多劳多得,并做到工资当日兑现。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支付,用人单位则必须向工会说明情况,征求同意并向全体非全日制劳动者公布后,才能顺延支付工资时间,且顺延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